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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向当地的贸促会或海关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书。需要提交的材料通常包括申请书、商业发票、提单、装箱单等,以及证明产品原产资格的相关文件。机构会根据产品的生产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颁发原产地证书。
常见的有 CE 认证,适用于多种产品,表明产品符合欧盟相关的安全、健康和环保标准。此外,根据产品类型不同,可能还需要其他特定认证,如医疗器械需要医疗器械认证,电子电气产品可能需要 ROHS 认证等。
提前了解目的地国家的海关法规和清关要求,准备齐全准确的清关文件,如商业发票、提单、装箱单、原产地证书等。确保货物的申报价值、商品归类等信息准确无误,配合海关的查验和监管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与海关沟通协商解决。
企业可以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公司,与供应商和客户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货物运输状态,制定应急计划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运输延误情况,如预留足够的运输时间、选择备用运输路线等。
进口项下退汇的境外付款人应当为原收款人、境内收款人应当为原付款人。如果退汇日期与原付款日期间隔不超过 180 天(含),可直接到金融机构办理,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贸易付汇的退汇结汇或划转时,对于因错误汇出产生的退汇,应当审核原支出申报单证,对于其他原因产生的退汇,应当审核原支出申报单证、原进口合同。如果退汇日期与原付款日期间隔在 180 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回的退汇,需持书面申请、进口合同、退款协议、原付汇申报单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
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及相关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 “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 登记手续。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办理名录登记时可免于提交部分资料。
欧盟的中央海关清关允许企业在一个中央海关办公室处理货物进出欧盟不同地点的海关手续。例如德国海关已配备跨欧洲自动出口系统(AES)。企业采用这种方式可享受标准化和简化的海关程序,无需在多个不同地点分别办理手续,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
2025 年特朗普新上任,其贸易政策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推出新的关税政策或贸易限制措施,企业应提前计算潜在新关税带来的成本增加,评估如转移生产地点等策略,制定多种应对方案以更灵活地应对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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